关于2023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3    浏览:20073

为保障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2023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安排共两批次

1.本年度第一次学位评定委员会预计于2023年3月下旬召开,申请第一批授学位研究生完成答辩并上交答辩材料至学院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7日;学院上报材料至学位办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6日。

2.本年度第二次学位评定委员会预计于2023年6月中下旬召开,申请第二批授学位研究生完成答辩并上交答辩材料至学院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9日;学院上报材料至学位办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5日。

各学院可在学校要求范围内安排本学院的答辩截止日期及相关事宜,研究生须以学院通知为准。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学位论文重合度检测

 1. 研究生院学位办每周一、周四(寒假期间每周一)检测当天上午11点半前导师完成自查的论文。请切勿利用任何其他途径自行进行重复度检测,以免造成学位论文被非法利用。

 2. 系统中提交的重合度检测论文将直接用于盲审送审,学生抽中盲审后无需再次提交论文。请在进行重合度检测时务必上传定稿后的完整论文(pdf版本),论文须隐去导师及本人信息(用**或空白代替论文中出现姓名部分),抽中盲审后不受理版本变更。

(二)学位论文盲审

  1.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及答辩相关工作由各学院(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安排,请以学院(中心)通知为准。

 2.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组织。博士研究生完成预答辩及重合度检测后,在系统中填写并导出学位信息登记表,签字(电子签名)后发送至学位办邮箱[email protected]。学位办完成审核并进行盲审号分配后,博士研究生可在系统中进行抽检。学位办每周三(含寒假)正常开展博士学位论文集中送审工作。

 3. 我校学位论文盲审委托教育部学位中心进行评审,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周期一般不超过25个工作日,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周期一般不超过35个工作日,学生可在研究生信息系统中查询盲审结果。请根据拟答辩时间合理安排重合度检测及盲审时间,以免因盲审评阅结果未出影响到答辩安排。

(三)在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前提下,可采取线上答辩的形式组织开展答辩工作,具体流程及规范详见《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远程视频答辩规范及要求》(https:/2022/0223/c7122a265602/page.htm)。

(四)临近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请务必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答辩,入学时间以实际报到时间计算,全日制研究生可登陆学信网查询入学时间。

  请广大研究生及导师根据以上时间节点以及注意事项合理安排答辩及学位申请事宜。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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